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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采购

高压灭菌器灭菌有效性检测服务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
时间:2024-10-09 阅读:669 次

为保障生物安全,我院拟采购高压灭菌器灭菌能力有效性年度检测服务,请有能力提供技术服务且具有合法合格的公司与我处联系报名。

一、项目名称:高压灭菌器灭菌有效性检测

二、招标内容:

No.

设备名称

型号品牌

数量

要求

1

高压灭菌器灭菌能力有效性年度检测

山东新华、环宇、施都凯等

25

1、拥有符合《大型蒸汽灭菌器温度、压力、时间参数校准规范》的检测资质;

2、校准参数:温度、压力、时间。

三、项目说明:   
1
.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。

2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,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、转包。

3. 有意报名的厂家或供应商可与我院联系进行现场查勘。

4. 本次采购的检验科、科研实验室和制剂室医疗设备校准服务所需所有配件、辅助材料、人工费、运输及税费等。

6.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.44万元,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, 视为废标。

四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:

1.校准服务方案及报价;

2.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或三证合一复印件);

(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以下不少于一项:医疗器械的维修及技术服务,医疗设备维护、检测、技术服务,医疗设备、医用电子仪器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或原厂家售后服务资格经销商)
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
4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(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)

5.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
6.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

7.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
8.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密封;

9.以上材料需采用胶装、信封密封,标书需提供一正本,两副本,封口加盖公章;

10未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废标。

注: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的应是最新(有效)、清晰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章(或手写“与原件一致”),并有原件备查。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,有任何一条不满足,都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。

五、招标有关说明:

1.招标形式:院内竞争性谈判

2. 评标方式:在投标方案符合本招标内容要求的前提下,以最低价中标。

3、投标需求: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备查;

4、公告时限:20241010日至20241016日(节假日除外,北京时间);

5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20241017日上午900

6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: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5号楼705,逾期送达或未递交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不予受理。

六、协商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:

时间:20241017日上午9:00:00

地点: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5号楼705设备处1

七、本项目采购人: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
  址: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
联系人:沈老师

联系电话:0591-83947191 83947293

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

2024年1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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